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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司法资源成为稀缺,“从快处理”成为恩惠,行贿受贿便随之而来

烟语法 烟语法明
2024-09-05

现在打一场官司需要多久?以民事诉讼为例,按照《民事诉讼法》及司法解释、司法文件的规定,一审立案审查是七天,申请诉前保全是48小时,诉前调解是一个月,普通程序一审期限是六个月,简易程序是三个月,小额诉讼程序两个月,上诉立案审查是五天,二审期限是三个月......
以上这些尽管都是法律规定,可并不代表就是司法现实,司法机关会按此执行和给你落实。详见本号的《一个案子的一生:2021年6月网上立案,至今没有执行(执行立案七个月了,还没立上》一文,就会知道法律规定是法律规定,司法现实是司法现实。那些天天给你念法条而不给讲司法现实的,基本都是骗子。

曾经有个律师公开发文表示,自己被自己的当事人投诉到了司法局,理由是自己代理案件已经一年多了,案子还没在法院立案,当事人认为律师不尽责。律师公开又是解释又是晒图喊冤称,你们看看,我已经给当事人网上提交材料立案了,是法院不立案,管我律师什么事儿?

没想到的是,本来是喊冤的文章,评论区的观点却翻车了。不少网友的留言是,律师的工作仅是收了钱提交材料而已吗?一年多的时间里,有没有催过法院,有没有向当事人告知自己能力不足,或是法院根本不依法办事,让当事人另谋出路?

有个律师就跟烟语君讲,他现在代理的案子,无论去立案,还是去开庭,或是提交材料,都是带着当事人一起去法院,让当事人看到自己跟法院的交涉过程,让当事人知道自己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职尽责、努力争取了。至于法院有没有依法办事、采不采纳自己的观点,由当事人自己判断。如此这般,肯定会被某些当事人斥责无能,没有现实规则之外的超能力,但起码自己不会为法院的种种不依法办事背锅,有利于消除跟当事人之间的误解,别万一最后出现当事人的矛头引到了自己身上。

说实话,目前法院的案件已经达到了空前的数量规模,用最高法院的话是,2023年各级法院的受理案件数已经突破了4500万件,全国法官平均每天都要结一个案子,“案多人少”成了法院目前的头等难题。

各级法院纷纷采取诉源治理、繁简分流、考核万人案件起诉比、考核案件比上诉率等方法,力图压缩案件数量。为了减轻工作压力,为了完成考核任务,上下级法院对于上述的不按法律规定期限立案、审理、结案等,早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。

面对当事人前来拿着法律规定催促立案的,有的法官干脆直言,你前面还有几千几万个案子在排队呢,前面的案子没审完,后边的案子不能立案,回去等通知吧!有律师总结,现在去法院立案的同时,想要让尽快办理,各种法律规定外的手段,也要用上。

任何事务都是一样,只要具有稀缺性,而且是不公开的稀缺性,就有了争夺的空间,有些人就会看到营利的空间。不信,可以去搜搜没有实行立案登记制之前的“立案司法黄牛”。

道理很简单,当事人或律师有着急处理的司法案件,遭遇了遥遥无期的排队立案,这时有个人来说,只要拿出千八百的,就可以让你的案子插队立案,会不会有人动心?是故,有人就公开撰文表示,“在案件多确实需要排队的情况下,安分守己排队的人岂不是又要被挤到后面去了?长此以往,会不会催生一些代立案的'黄牛'?!”
这不是危言耸听!此前,不是有深圳律协的前会长林某,为了在法庭上让法官让其充分发言,而行贿了法官20万元吗?当然,有人不信如此的行贿理由,但当法官庭审时间成了需要竞争才能获得的情况下,这样的情况真的没有可能吗?
看看裁判文书网公布的《判决书披露细节:法庭庭长被判受贿罪和民事枉法裁判罪》司法案例,其中有,让法官“从快办理此案”成了法官的主要行贿理由。例如:
2017年4月,郝某甲在办理原告胡某与被告薛某丙平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,接受胡某从快办理此案的请托,在检察院大门外收受胡某现金1万元。
2018年8月,郝某甲在办理原告王某乙与被告井某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,接受王某乙丈夫马某甲从快办理此案的请托,在法院515号办公室收受马某甲现金2万元。
2019年6月,郝某甲在办理原告吕梁某公司与被告张某丙合同纠纷一案中,,接受吕梁某公司负责人郝某乙尽快裁判追回欠款的请托,在法院门口收受郝某乙现金1万元。
2020年底,郝某甲在办理原告信义某村委与被告柳某、碧野青种植合作社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,接受柳某延缓办案进度的请托,在法庭办公室收受柳某现金0.5万元。
。。。。。。

根据法院查明事实统计,郝某甲利用担任员额法官、法庭庭长的职务便利,收受当事人胡某、王某、李某等17人共计29.4万元的行贿款项中,有14人是请托主张的“从快办理此案”、“延缓办案进度”,只有两个是要求案件处理“给予关照”,另一个是要求“先行调解的请托”。

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如此,是不是可以说明,案件不守法律规定期限的久拖不决,或是可以久拖不决,让当事人不得不行贿法官等司法经办人员,也给了某些司法贪腐人员有了可乘之机?虽然法官应该防腐拒变,可如果“糖衣炮弹”过多,不过是请托“从快”、“从慢”而已,难免有人会觉得没什么而“笑纳”啊!最后都算到了受贿金额中,令人惋惜啊!

由于所谓的“你前面还有××案件还在排队”,究竟有多少,需要排多久,当事人或律师根本无从得知,是不是很容易相信了排不排队、需要排多久只不过是司法人员一句话的事儿,由此或是信了那些“司法黄牛”的,或是直接找门路跟司法人员“沟通”?

烟语君建议,各地法院应该向医院学习,直接在门诊大厅里公示等待就诊人员的数量及次序,让患者明明白白的看到医疗资源有限的情况下,自己的就诊申请是在公开透明的机制下,有序排队等候接待处理。法院也是如此,公开等待处理案件的数量及次序,让当事人或律师等的明明白白,也有利于看清楚法院的“不堪重负”谨慎选择司法诉讼途径。
留言区里做个调查,你会为了案件的加快立案而送礼给司法人员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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